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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武傳奇23

2006年12月20日

卻說上回鍾姓大詩人一出手,就是詩家的看家本領,這本領呀,玄兮渺兮,至今還沒有個正式名稱商標註冊呢!反正就是鳳翼天翔之類的神功,讓人頭昏眼花,神思糾錯,你看大媽,功力已是非凡,一接招馬上出事,瘋喊什麼靈蛇君被吃掉?不要!不要!我要見靈蛇君什麼什麼的,真是叫人看著心酸呀!

 s=”MsoNormal”>好端端的巨靈蛇好端端的,靈蛇君也沒事兒,在一旁等戲份吶!只看得鍾大詩人邁開小平八,信口開來就是一首黃河之水天上來──黃大詩人的曠世傑作〈蔥〉的便是。看官倘有走神,就以為那只是尋常小學生玩身的,絕看不出箇中功夫,這功夫,源淵既深,一時也難以窮究,只知道歷來文人雅士一例善習,發展得蒂箇根深之餘也實在有點繁花損枝,什麼高山流水啦,季札掛劍啦,名字漂亮得不得了,演變至近代,風騷更盛,在此也就不贅了,反正鍾大詩人刻下顯露的這一手,就是「借詩代吟」的一路便是。

 s=”MsoNormal”>一吟既畢,鍾大詩人倒也爽快,一點沒那參加私人詩會的謙虛侷促作態,馬上上馬,騎著黃大詩人的詩身,初則鞭辟入裏,後則馭龍雙飛,倒真個刀劍相交火花艷,糯米煮飯荷露香呀。不知鍾大詩人有何表演,請看下回分解!





文武傳奇15

2006年11月23日

卻說大媽上回還沉醉在她的哲學思考,一看到華章耀目,倒是回魂了。畢竟大媽心性是有點兒浮躁…再三打量著眼前這一位不群女子,倒是認出了她就是良家婦女會的新貴,叫趙麗華的便是。

大媽倒是聽說過這趙麗華上承冰心老人的遺風,淵源不淺不深,也不知私受了老人多少的muse,卻又能下連一夥性靈派人士,為她開大會,裸裎誦詩,是以蔚為風尚,以至一躍龍門而執良家婦女會的牛耳。聽來倒真有點味道。

只是大媽似乎對那對門子的技藝不怎麼以為然,幾乎就要先下手為強,動手腳了。卻沒想來大蛇也不是玩兒的,轟隆隆的,一陣雷石聲,看官倒是猜得到有何事狀?

對了沒錯了,上吐之後當然就是下瀉了,看官你真夠聰明。卻只見那大蛇尾閭紛紛,霎時五色雜陳,金光燦爛,伸脖子見腿,出來了一個逐臭之夫,不是誰人,正是那個字燦名然的,而且還是姓「黃」的,原裝出品,絕無假冒。

好個淋漓大氣的大詩人噢,豈婦人女子之可比也,只見他氣宇充乎海內,一出口就是水淹七軍,一動筆就翻江倒海之勢,不信,你倒是瞧瞧─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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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子送她姑姑回鄉下﹐
順便回幾天娘家﹐
讓我照顧女兒──就是不管她。
女兒一定暗自高興﹕三年前
妻子也是回娘家幾天﹐
女兒呢﹐自由了幾天﹐
而且回味無窮﹕
「要是媽媽再過一個月才回來
就好啦﹗」好啦﹐現在
機會又來了。早上天剛亮
她自己準時起床﹐自己
用微波爐和煤氣爐弄早餐﹐
沒有媽媽在一旁訓斥﹐
也沒有她委屈地解釋。
她上學﹐我睡覺﹔
她放學﹐我醒來。
在樓下酒家吃罷晚飯﹐
我上班﹐她看家﹑
做功課﹑洗澡﹑
給烏龜和小狗添糧。
凌晨我回家﹐發現
她把垃圾桶也清理了﹗
生活如此平靜﹐
像電影裡的歐洲家庭﹐
我也回味無窮﹕
要是妻子再過一個月才回來
就好啦﹗

 





傷遊

2006年11月15日
(58877.jpg )



少女的祈禱

2006年10月23日

 這邊廂,高院上訴庭法官王見秋明騙政府旅費津貼17萬6千,逍遙法網,那邊廂,高院大法官李柏儉與其大律師妻子馮閏禪暗詐社署綜援10萬1千,7度延審,或者,在我們尊貴的法官眼中,那幾個臭錢真是大過屁股眼兒,以致當一個無辜的少女挪用公司390萬的時候,即使她品格良好,即使她已悔過歸主,即使她承諾贖罪還款,即使她私不為己而且身受其害,即使她的僱主已經原諒了她,這個公正無私的法官必須判她入獄20個月──為的是堂哉皇哉的──「公眾公義」!!

 

 

是的,在這個社會,正義實在是太希罕了吧,以致當這個天真無知毫無抵抗力的少女被捉上犯人欄,我們的盲眼法官必須捉緊時機,全力從這個可憐的罪人身上拼命榨取。

 

而到底,在這些睿哲的法官的守護下,我們珍貴的社會正義得到了怎樣的伸張呢?這個可憐的少女為了朋友不只透支相助更且冒險犯罪,在這個自私自利的社會,這樣的義氣,又是怎樣的無聲湮沒的呢?

 

如果我們這個社會夠誠實,我們應該撫心自問,我們又怎夠資格去懲罰這個女子?我不夠格──我先認罪,因為她的所作所為,就連是我的親哥哥,我也做不到。 



(閱讀全文)



求情

2006年10月06日

又來了──求情大觀

辯方求情時指出,新校長上任後加重了被告的工作量,令他要花盡精力應付教改工作,沒任何喘息機會。而被告作為家庭經濟支柱,不但要照顧失業多年的母親及胞妹,亦要撫育兩名分別5歲和1歲的女兒,面對極大財政壓力,但「教員室政治」握殺了他的升職機會。另外,被告一直被外父看不起,被對方指斥是窮教師,難與其貌似「港姐」的女兒匹配,令被告婚後自信低沉。被告不勝種種壓力,惟發現與未成年女網友交往有助減壓,最終成癮。本案事主邀請被告到家中作客,驅使他拋開道德規範,與對方非法性交追求「越軌」刺激。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061005/12/1u693.html


(閱讀全文)



花徑不曾

2006年08月01日

蝶不去來香何在?

風停雨歇

我已懶得開花





白痴

2006年07月21日

裁判官更特增設一項簽保條件,不准被告在任何女子裙下拍照或企圖拍照。

頭髮稀疏、外表看似比實際年齡老的被告昨獨自到庭,他同意在守行為期間不作任何性質猥褻、淫褻及令人厭惡的有違公德行為,亦不在任何女子裙下拍照或企圖拍照。

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060720/10/1qblr.html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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