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女的祈禱
2006年10月23日這邊廂,高院上訴庭法官王見秋明騙政府旅費津貼17萬6千,逍遙法網,那邊廂,高院大法官李柏儉與其大律師妻子馮閏禪暗詐社署綜援10萬1千,7度延審,或者,在我們尊貴的法官眼中,那幾個臭錢真是大過屁股眼兒,以致當一個無辜的少女挪用公司390萬的時候,即使她品格良好,即使她已悔過歸主,即使她承諾贖罪還款,即使她私不為己而且身受其害,即使她的僱主已經原諒了她,這個公正無私的法官必須判她入獄20個月──為的是堂哉皇哉的──「公眾公義」!!
是的,在這個社會,正義實在是太希罕了吧,以致當這個天真無知毫無抵抗力的少女被捉上犯人欄,我們的盲眼法官必須捉緊時機,全力從這個可憐的罪人身上拼命榨取。
而到底,在這些睿哲的法官的守護下,我們珍貴的社會正義得到了怎樣的伸張呢?這個可憐的少女為了朋友不只透支相助更且冒險犯罪,在這個自私自利的社會,這樣的義氣,又是怎樣的無聲湮沒的呢?
如果我們這個社會夠誠實,我們應該撫心自問,我們又怎夠資格去懲罰這個女子?我不夠格──我先認罪,因為她的所作所為,就連是我的親哥哥,我也做不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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